《北京市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
12月21日上午,《北京市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评审会在北京召开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司马大轶副司长、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刘强副巡视员、义务植树处杨志华处长、李涛副处长出席评审会,昌平区李志杰副区长到会致辞并作表态发言,昌平区园林绿化局茅江局长主持会议。
会上,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国家发改委、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北京林业大学、安徽农业大学的专家对《北京市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》进行了评审。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城市森林研究中心的汇报,审阅了相关材料,经过质询和讨论,一致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正确、建设目标明确、总体布局合理、重点任务突出,各项工程针对性强,体现了昌平区森林城市建设特色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,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。
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刘强副巡视员在讲话中指出:一是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昌平区抓紧做好规划的完善并下发实施;二是要成立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,统筹全区创建工作;三是制定下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、计划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司马大轶副司长祝贺《北京市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》顺利通过评审,并强调指出:一是要抓好规划实施;二是要注重创建实效,搞好科学绿化,加强成果监测;三是要搞好宣传教育。昌平区李志杰副区长在表态发言中表示:一是深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;二是明确目标定位,抓好规划落实;三是加强组织保障,形成创建合力,确保用两年时间把昌平区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,全面提升昌平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,努力打造“青山绿水森林城,生态宜居新昌平”。
昌平区园林绿化局王霞副局长、义务植树科侯映虎科长参加了会议。